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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遇下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建设研究(2)

来源:云南中医中药杂志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6-27 08:00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一是结合RCEP 货物贸易扩大效应,增强云南自贸试验区的贸易带动力。RCEP 生效后,中国对其他成员国货物贸易立即零关税商品的平均比例为62.3%,而其他成

一是结合RCEP 货物贸易扩大效应,增强云南自贸试验区的贸易带动力。RCEP 生效后,中国对其他成员国货物贸易立即零关税商品的平均比例为62.3%,而其他成员国对中国货物贸易立即零关税商品的平均比例为61.6%,中国与协定成员相互之间零关税商品比例的扩大为云南外贸带来了新机遇。截至2020 年8 月,云南自贸试验区挂牌一周年以来,云南自贸试验区进出口额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10%,有力支撑了云南外贸发展。RCEP 带来的贸易扩大效应与云南自贸试验区良好的贸易政策支持将持续提升云南自贸试验区对云南外贸的带动作用。

图1 2019 年RCEP 各成员国外贸依存度情况图

表1 2017~2019 年云南与RCEP 各成员国的经贸合作情况一览表数据来源:云南统计年鉴国家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菲律宾新加坡文莱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货物进出口额(万美元) 外商直接投资额(万美元)2017 年 300 0 6100 1300 2018 年 8548 50 4158 2121 2019 年 116 3243 2399 2017 年0000 2000 2018 年32 0 71 0 2790 000000000 00000 281 25 1450 9 2019 年70 422 0 7668 000000 338 37 0

二是结合RCEP 产业链供应链集成效应,优化云南自贸试验区的产业布局。RCEP 条款中较为突出的是原产地累计规则,即按照区域价值成分计算,在RCEP 各成员国间进行的贸易,只要货物区域价值成分达到40%,就可免除8%~13%的关税。该条款鼓励RCEP 各成员国间原材料、中间品的生产及供应,将促进区域内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的重塑,有利于云南自贸试验区重点面向汽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的转型升级与协同布局。

三是结合RCEP 服务贸易开放棘轮效应,加快云南自贸试验区服务贸易的创新发展。RCEP 条款要求协定生效6 年内以正面清单对服务贸易作出承诺的缔约方要转变为负面清单的模式,且要求这一过程具有不可逆性,即表现出“棘轮效应”。目前,中国服务贸易采取正面清单的方式承诺,这一转变势必对中国服务贸易的开放性与竞争性提出更高要求。此形势下,依托制度创新的优势,面向RCEP 各成员国,尤其是澜沧江-湄公河流域成员国,云南自贸试验区应探索跨境金融、跨境物流、跨境旅游、跨境医疗、跨境教育、跨境通信等重点领域的机制与模式创新,为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的实施提供支撑。

表2 RCEP 各类主要条款与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规划的结合一览表备注: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的发展规划是根据《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18 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20]15 号)两份文件整理得出类别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自然人移动RCEP 主要条款1. 实施关税自由化给予优惠市场准入;2.特定目的运入关税区货物及计划在特定期限内复出口货物的临时免税入境;3. 取消农业出口补贴;4.全面取消数量限制、进口许可程序管理,及与进出口相关的费用和手续;5.允许在确定货物是否适用RCEP 关税优惠时,将来自任何缔约方的价值成分都考虑在内,实行原产成分累计规则;6. 为符合特定条件的经营者提供与进出口、过境手续和程序有关的便利措施;7.设立过渡性保障措施,对各方因履行协议降税而遭受损害的情况提供救济;8. 鼓励缔约方通过电子方式改善贸易管理与程序的条款。1.要求现在采用正面清单的缔约方在协定生效后6 年内转化为负面清单模式对其服务承诺作出安排;2.金融服务方面,首次纳入新金融服务条款、首次纳入自律组织条款及首次纳入信息转移和信息处理条款;3. 电信服务方面,首次纳入号码可携带条款、首次纳入网络元素非捆绑条款及改进监管、透明度等条款;4.专业服务方面,包括鼓励缔约方或相关机构在教育、考试、经验、行为和道德规范、专业发展及再认证、执业范围、消费者保护等领域制定互相接受的专业标准和准则。1.承诺最惠国待遇、禁止业绩要求、采用负面清单模式作出非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承诺并适用棘轮机制;2. 各方在制造业领域的开放水平总体较高,对于农、林、渔和采矿业,各方总体在满足一定限制性条件或要求的情况下允许其他成员国的市场准入;3. 争端预防和外商投诉的协调解决。1.为促进从事货物贸易、提供服务或进行投资的自然人临时入境和临时停留所做的承诺;2. 制定了缔约方批准此类临时入境和临时停留许可的规则,提高人员流动政策透明度;3.列明了涵盖商务访问者、公司内部流动人员等类别的承诺条件和限制,以及部分成员国承诺相关人员的配偶及家属也可获得相同停留期限的签证。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发展规划1.对新设立的贸易类企业、对中小企业及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对外贸孵化基地和通过AEO 认证的企业、对科技企业和新兴产业分别给予不同奖励或融资支持,促进贸易转型升级;2.支持企业将制造业的重要环节布局在自贸试验区内,鼓励参与境外园区建设,优化上下游产业链和关联产业协同布局;3. 重点及专项支持引进的世界500 强企业、中国500 强企业、跨国公司、大型央企等企业总部、地区性总部;4.争取设立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开展平行进口汽车试点,探索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以及其他机电产品(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除外)等平行进口;5. 对自贸试验区内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的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税收减免;6. 支持以跨境产能合作带动跨境物流、跨境贸易、跨境电子商务等跨境业务发展。1.鼓励各类企业在自贸试验区建设国际商贸物流基地,鼓励设立边境旅游试验区和跨境旅游合作区,鼓励加强国际文化交流合作、搭建交流平台;2.支持引进国内外高端医疗资源,建设区域性国际诊疗保健合作中心;3.对新设立的外商独资法人、合资法人及合资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分别给予奖励支持;4.积极培育、发展融资租赁企业,对入驻的融资租赁公司提供办公场所等支持;5.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在自贸试验区内发行理财产品、投资企业股权,并面向高新技术产业、跨境产能合作等重点领域发展提供长期信贷;6.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凭企业收付款指令直接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1.依法制定外商投资促进和便利化政策措施,吸引外商投资;2.自贸试验区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完善外商投资促进、项目跟踪服务和投诉工作机制;3.支持各片区管理机构与招商公司、国内外投资咨询机构、基金公司、行业龙头企业签署委托协议,开展市场化招商引资;4.落实推动扩大利用外资规模、外资招大引强、金融业利用外资、外资开展研发创新合作等各类招商引资奖补政策;5.依托自贸试验区,加大对发达地区招商引资工作力度。1.允许自贸试验区在人才培引、评价激励、薪酬分配、流动配置、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经费使用、服务保障等方面因地制宜、大胆突破;2.对符合自贸试验区鼓励发展产业的开发战略合作伙伴、招商合作伙伴,对其企业高管、骨干科研人才以及其他紧缺专业人才予以奖励;3.对自贸试验区工作的境内外高端、紧缺人才给予财政补贴;4. 为持用双方认可的合法有效出入境证件的两国边境地区居民在两国边境许可范围内通行提供便利;5. 推进与毗邻国家签署跨境人力资源合作协议,探索建立外籍务工人员管理长效机制;6.探索开展职业资格国际互认,允许外籍技术技能人员按照规定在自贸试验区就业,允许在中国高校毕业的优秀留学生在自贸试验区就业和创业,按照规定给予发放工作许可。

文章来源:《云南中医中药杂志》 网址: http://www.ynzyzyzz.cn/qikandaodu/2021/0627/8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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